【简介】
山东省专利奖是为进一步加大专利技术保护和运用力度,表彰专利权人和发明人(设计人)对技术(设计)创新作出的贡献而设立的。
山东省专利奖由省政府设立,每两年评选一次,重点奖励对技术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申报条件】
(一)申报山东省专利奖,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或者个人须是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者常住的专利权人;
2.申报专利为已获授权的有效国内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3.申报专利已经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山东省专利奖:
1.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的;
2.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程序未终结的;
3.已经获得过中国专利奖、山东省专利奖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申报的情形。
(三)申报山东省专利奖,须填写《山东省专利奖申报书》,并向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或个人提交以下材料:
1.专利权属证明,包括专利证书和专利登记簿副本;
2.申报单位的法人证明或者申报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3.专利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材料;
4.有助于评价专利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专利为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还须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
【申报渠道】
山东省专利奖由下列单位或者个人推荐:
(一)省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
(二)设区的市知识产权局;
(三)中国科学院院士或者中国工程院院士;
(四)省级行业协会;
(五)省科学院、省农业科学院、省医学科学院;
(六)驻鲁部属高校、中央驻鲁科研单位和企业。推荐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山东省专利奖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报评审办公室。
【表彰】
省政府发布奖励通报,对获得奖励的专利权人、发明人(设计人)颁发证书和奖金。
山东省专利奖每届表彰名额为特别奖2项、一等奖不超过20项、二等奖不超过30项、三等奖不超过60项,各奖项总数不超过100项,其中授予发明专利的奖项数量不少于授奖总数的70%。奖金数额分别为特别奖50万元、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3万元。
奖励经费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省知识产权(专利)资金列支。
若有科技政策咨询或申报需求,可与emc易倍(青岛)研究院联系:
联系人:庞先生
联系电话:18669877990